09年,一颗标价33万裸钻刹那间被调包,营业员称钻石从未离开视线
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其中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这之前,盗窃罪的唯一构成要件是盗窃财物数额较大,修改后则新增了入户盗窃等定罪情形。从司法实践中看,很多盗窃罪犯手段也算不上多么复杂,但也有那么一部分盗窃犯的盗窃手法是经过精密设计的,这样的人与你擦肩而过,你也未必能发现他们在打财物的主意。
12年前,上海市黄浦区曾发生一桩奇特的“钻石调包案”,一颗售价高达33万元的裸钻竟然在营业员眼皮子底下被人换走,而营业员称,自己的视线从未离开过那颗钻石,到底是何方窃贼能大白天上演“狸猫换太子”,盗窃手段远比一般的窃贼“高超”?
2009年2月23日,黄浦警方接到报案,地处繁华地段的亚一金店有一颗标价33万的裸钻被人调包成不值钱的锆石。这样的盗窃案数额可不小了,警方立即赶往金店了解情况,金店内,负责销售这颗钻石的营业员小李向警方讲述了当天金店内发生的事。
当天中午,小李的同事去吃饭了,留在店内负责高档钻石销售的营业员只剩她一人,金店附近人流量非常大,但中午时分比较清闲,那些会买钻石的客户通常不会在午餐时间跑过来选购,但就在前一天,有两名看起来比较阔绰的男顾客走入金店,一番挑选后提出次日取货
这两名男子,姑且按照他们的衣着分别称为“黑西装”和“白夹克”,当时营业员听到他们说是为结婚来选钻戒,白夹克看中了一颗标价11万元的钻戒,随后又看中了一颗标价33万元的裸钻,他很认真地拿放大镜看了半天,跟营业员讨价还价,最后把总价还到36万元。
昨日的营业员是小李同事。当时黑西装与白夹克并未直接买下来,而是掏出港币和美元表示可以先付定金,目前身上现金不足,希望能第二天再取货。虽然小李的同时拒绝了定金,但同时也记下了这个预约,两人离开后便将钻石和钻戒小心收进了保险柜里。
到次日小李上班时,因为看过了同事留的字条知道会有这么两名顾客来取钻石,所以23日中午,黑西装与白夹克果真再来到店里时,她试探性地询问一番后果真得到黑西装肯定的回答,认为马上会有大单交易完成的小李非常开心,不想在给顾客看钻石时发生了一点意外。
黑西装看起来是个“行家”,小李将钻石和裸钻取出给他验货后,他马上掏出自带的放大镜和伞形镊仔细观察起来,小李作为店内的销售人员也时常用到这两样工具,见男子这样谨慎也只当他是怕受骗,还称赞他“专业”,黑西装表示要买钻石确实不敢掉以轻心,若买到次品甚至假货,可就亏大了。
到这里一切都很正常,没想到小李按黑西装的要求用镊子将裸钻夹出来拿近点给他看时,小李竟然失手将裸钻掉到了柜台外地上,她吓了一跳,当即盯着那颗钻石不敢转眼睛,而黑西装就在小李的注视下捡起那颗裸钻还给了她,小李非常感谢,检查一番发现没问题便请他继续看货。
黑西装看了一会说“我买了”,准备去银行取现金,让小李将裸钻包好。这颗标价33万的裸钻在店内算是非常贵重,小李一听有人要买自然高兴,就在她准备将钻石收回保险柜时白夹克忽然走过来提出要看一款钻石耳环,此时,称1小时后来取货的黑西装离开了,白夹克看完耳环后不太满意,随即也离开。
当天下午,左等右等都不见人来取货的小李起了疑心,将那颗裸钻再拿出来一称重一检查便发现了不对劲:钻石竟然变成了锆石!
那么除了小李,当天接触过这颗裸钻的黑西装便最可疑了。是不是他在捡起钻石还给小李时调包?根据监控视频来看,捡起钻石时黑西装当时并未做任何奇怪举动,小李的眼神一直盯着那颗钻石,确如她所说,钻石在此期间从未离开过她视线,然而,警方还是发现了问题。
根据当天11点44分20秒的监控慢放,也就是钻石被捡起来、经小李检查后、黑西装继续看货并称要买下它、小李精神也放松下来看了一瞬柜台时,他做了一个很快速不易察觉的动作:放柜台上的左手伸入裤袋中又迅速放上柜台,且与右手有个交换动作。
即使看不清其手中是否有钻石,但警方判定,黑西装借小李精神松弛注意力未完全集中的一瞬间完成了调包,而疑似其同伙的白夹克及时上前以要看钻石耳环为由引开小李注意,两人这才得以在小李眼皮底下将钻石调包带走,完成了整个盗窃过程。
但黑西装与白夹克想不到的是警方破案效率如此之高。经过一番精密侦查,24日下午两人回落脚点宾馆时便被守株待兔的警方抓了正着,黑西装男子是44岁的李银林,白夹克男子则是35岁的万尧荣。
两人均是广西桂林人,当月21日才飞到上海,此后连续行窃,除这家金店,另有一家珠宝店价值2.52万元的钻戒也被他们盗走,因作案手段隐蔽营业员往往当下无法发现,直到他们以“先取钱再拿货”为由离开,之后店员起疑心再想起检查商品时,才会发现被人调包。
盗窃的手段虽然五花八门,但从法律角度而言万变不离其宗,本质上都是一种侵犯财产的犯罪,李银林和万尧荣假扮顾客、调包真钻石,其犯罪事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定罪情形,且盗窃数额特别巨大。
当年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即以李银林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一万二千元,此外据了解,万尧荣除犯盗窃罪外还涉嫌偷越国(边)境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应当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白夹克”万尧荣因此获刑十三年。就在去年,此人再次因盗窃罪获刑,其盗窃地点仍是珠宝首饰的店面,俨然还放不下“老本行”,但如今的监控比之当年更严格精细了,警方在案发第二日便将其抓获归案,不知其被警方带走时有没有觉得当年上海的一幕重新上演,早知如此,何必当初......